
| 有限公司報稅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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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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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如何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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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以12月31日作年結之公司: | ||
| 1.第一次收到報稅表格 | - 連同審計報告在一個月內填妥及交回表格 | |
| 2.由第二次收到報稅表格開始 | - 連同審計報告在每年的8月31日或之前填妥及交 回表格 | |
| 以3月31日作年結之公司: | ||
| 1.第一次收到報稅表格 | -連同審計報告在一個月內填妥及交回表格 | |
| 2.由第二次收到報稅表格開始 | -連同審計報告在每年的11月15日或之前填妥及交回表格 | |
| 其他年結日期之公司(即不是12月31日和3月31日): | ||
| 1.收到報稅表格 | -連同審計報告在一個月內填妥及交回表格 | |
| 無限公司報稅 | ||
| 無限公司一般需要在收到報稅表格後三個月內遞交。 | ||
| 遲交報稅表格的罰款 | ||
| 稅局有權向遲交報稅表格的公司或人仕徵交最高為1萬元的罰款,如果經常性地遲交報稅表格,稅局可以額外徵交稅款的10%至20%作為額外的罰款。 | ||